草稿,需律師審 本文件尚未經律師確認,正式上線前建議律師確認。Lykke 目前開發中,尚未開放付費。文中【】是待填資料。
Lykke 處理者條款
最後更新:2026-11-01
本條款補充服務條款,規範【公司全名】(以下稱「處理者」)受商家(以下稱「委託人」)委託處理其顧客個人資料的方式。雙方依中華民國個資法及其施行細則第 8 條辦理。
處理範圍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目的 | 依委託人指令操作其手機上的 App 並回報結果 |
| 當事人 | 委託人的顧客、會員、聯絡人 |
| 資料類別 | 手機畫面上出現的資料,例如姓名、暱稱、訊息內容、訂單與聯絡資訊 |
| 處理方式 | 自動化讀取、傳輸、AI 模型判斷、摘要、依指令輸入 |
委託人不應指示處理特種個資(病歷、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、犯罪前科)。
依指示處理
處理者只依委託人的指令與商家授權書範圍處理資料,不做其他用途。
不落地僅轉發
- 畫面文字與截圖:處理者的閘道收到後只轉發給 AI 模型服務,不寫入資料庫、檔案或日誌,回應結束即丟棄。伺服器只保存畫面雜湊值,無法由雜湊值還原畫面。
- 截圖留在委託人的手機上。
- 以下資料會存放在處理者伺服器,不屬於「不落地」的範圍:任務指令、步驟紀錄(只有動作與工具名稱)、任務結果摘要與錯誤訊息、通知內容、用量紀錄。結果摘要是 AI 寫的文字,可能含顧客個資;委託人要求手機產出的內容會被保存。
- 本段只約束處理者自己的系統。AI 模型服務如何保存資料,見次處理者一節。
保留天數
下表是程式預設值,目前仍是暫定,調整時會更新本頁。
| 資料 | 存放位置 | 保留期間 |
|---|---|---|
| 畫面文字 | 不保存 | 僅轉發期間 |
| 截圖與手機紀錄 | 委託人手機 | 預設 7 天(暫定);目前實際是保留最近 30 次任務,按天數刪除的機制尚未完成 |
| 畫面雜湊值 | 處理者伺服器 | 365 天(暫定) |
| 任務指令、步驟、結果 | 處理者伺服器 | 365 天(暫定) |
| 用量明細 | 處理者伺服器 | 90 天(暫定),之後彙總成每日統計,再保存 365 天(暫定) |
| 通知內容 | 處理者伺服器 | 目前沒有自動刪除期限,保留到服務終止 |
| 安全紀錄 | 處理者伺服器 | 180 天 |
| 收款相關的安全紀錄 | 處理者伺服器 | 1825 天(5 年,依商業會計法) |
| 系統日誌(不含畫面內容) | 處理者伺服器 | 依檔案大小輪替,每項服務最多約 100 MB,沒有固定天數 |
| 資料庫異動紀錄(binlog) | 處理者伺服器 | 3 天 |
| 加密異地備份(每 6 小時一份) | 【待定】 | 30 天 |
| 試用未升級的店家資料 | 處理者伺服器 | 結束後 7 天 |
次處理者與跨境傳輸
- 委託人同意處理者使用下列次處理者:AI 模型與模型閘道【待定】,正式模型與廠牌尚未定案,定案後列於本條款;主機阿里雲國際站(規劃,香港單台輕量主機);訊息通道 Telegram,LINE、WhatsApp 開放後才使用;異地備份【待定】;站外探活【待定】,規劃只檢查閘道是否正常回應,不經手畫面與任務內容。
- 處理者更換次處理者前會通知委託人,委託人可以終止服務。
- 資料會傳輸到台灣以外地區:主機規劃在香港,送 AI 模型時可能再傳到其他地區,實際地區等模型定案後寫明【待定】。處理者遵守主管機關依個資法第 21 條所為的限制。
- 上游的資料保留與訓練設定要等模型定案才能確認,程式目前沒有設定「不保留、不訓練」的限制。 處理者現在無法保證上游不保留或不用於訓練;確認後寫明於本條款。
安全措施
硬體金鑰簽章連線、每次請求驗簽與防重放、傳輸加密、手機不存模型金鑰、備份加密後才上傳、管理介面不對公網開放、異常時自動暫停。
人員
能接觸資料的人員負保密義務,並僅限執行工作所需。
事故通報
發生個資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或其他侵害,處理者於知悉後【N】小時內通知委託人,說明事實、影響範圍與已採取的措施,並協助委託人依法通知當事人。
協助與監督
- 當事人向委託人行使權利時,處理者提供合理協助,例如匯出或刪除紀錄。
- 委託人可以查閱任務紀錄、匯出稽核資料,並以合理方式要求處理者說明執行情況。
委託人的責任
委託人須確保其蒐集顧客資料有合法依據,並履行對顧客的告知義務,包括資料會交由服務商及 AI 模型處理。
契約終止
服務終止後【N】日內,處理者刪除委託人的資料,委託人可以在此之前要求匯出。帳務資料與安全紀錄不隨同刪除:帳務資料依法令保存;安全紀錄到期才刪除,一般 180 天,收款相關 5 年。手機本機資料由委託人自行刪除。備份依保留天數期滿後清除。